來源:北京商報 2007-09-27 09:23:51
業(yè)界認為民辦教育將受較大影響
商報訊對于未成年學生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教育部的口徑已經(jīng)從一個月前的“嚴格”變?yōu)榱恕皶和!。發(fā)生這一政策變化的導火索是前段時間重慶大東方行走學校擅自改變培訓內容、體罰學生的違規(guī)教育管理方式被披露。
昨天,教育部新聞發(fā)言人王旭明在教育部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針對這一事件做出表態(tài)。他說,這所學校的內部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嚴重的打罵、體罰等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目前,這所學校已被吊銷了辦學許可證!霸诮逃繘]有出臺新的具體政策規(guī)定前,各地將暫停審批新的專門針對未成年學生開設的此類教學機構!蓖跣衩髡f。
北京市民辦教育相關專家告訴記者,面向未成年學生的社會教育培訓機構多指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各類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因此暫停審批將對民辦教育產(chǎn)生較大影響。
事實上,類似重慶大東方行走學校這樣的案例不止一件。不少地方的社會教育機構違規(guī)運作,甚至非法舉辦。
對此,王旭明表示,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教育機構,都要符合國家的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審批程序,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學章程、教學大綱進行教學。
今年8月31日教育部曾緊急發(fā)布通知強調,不得隨意審批各類招收未成年學生的教育培訓機構,依法履行對屬于教育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審批和管理責任,嚴格審批標準。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凡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合格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要實行教育部門的歸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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