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2014-05-28 19:52:45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教育局開發(fā)區(qū)分局,有關直屬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中招文件精神,現將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條件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一、歸國華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須有僑辦、臺辦證明)、烈士子女(須有民政部門簽發(fā)的《烈士證》和證明)增加10分。
二、僑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國外定居的)增加5分(須有僑辦證明,不包括僑屬、臺屬、臺眷)。
三、少數民族考生增加5分(須有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證明、戶口本、父母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四、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五、其他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阜陽市教育局轉發(fā)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qū)政治部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號)要求執(zhí)行。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不得享受累計加分條件。
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將有關證件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交給畢業(yè)學校初審后,由學校在校內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學生名單、項目和分值,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縣市區(qū)教育局基教科審查?h市區(qū)教育局基教科審查無誤,并在縣級教育網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制成加分人員紙質(縣市區(qū)教育局簽字蓋章)和電子光盤,于2014年6月20日前將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原件報我局基教科審核,過期不報視為自動棄權,我局將在教育網公示。對考生上報的各種加分證件,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有關學校有專人負責,必須從嚴審查,如有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或偽造證明的,一經查出,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并通報畢業(yè)生所在學校,對相關直接責任人按中考作弊進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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