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5-11-05 10:09:41
因傷病短期不能好轉的,由學生提出申請,經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申請全部項目或單一項目免考,按免考處理。
七、八年級因病免考的學生,按照申請免考項目滿分的90%核算;九年級因病免考的學生,按當年統(tǒng)考滿分的60%核算。未經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成績以0分計算。
殘疾學生可申請免考 成績按滿分計算
中考體育人性化表現還體現在,對身體殘疾或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可免考,但需由學生本人提交免予體育測試的申請表,出具市級以上《殘疾證》或適用于當年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書原件,經學校審核公示五天后,報送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獲準后方可免考。
免考學生的成績按此計算:對七、八年級因殘免考的學生,按滿分計算;九年級對因殘免考的學生,按滿分計算。因此,因殘免考學生的中考體育成績實際上是按滿分40分計入中考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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