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小編 2016-03-06 20:51:26
(三)評定的方法
綜合素質評定必須堅持學生自評、同學互評、評定小組評定相結合的方法,評定的信息來源包括:學生的日常表現和成長記錄;家長和社會評價;學生平時的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參加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學習情況;學生的愛好特長表現等。評定過程中應注重對原始資料的分析與概括。
評定工作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如有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定委員會裁定。學校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認定。評定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中的評定領導小組備案。對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評定委員會反映或向縣級評定領導小組投訴。評定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果發(fā)現確實有誤,應及時處理并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備查。
(四)評定結果的表達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尚待改進四個等級,對應分值分別為3、2、1、0分,并計入中考投檔總分。優(yōu)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應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優(yōu)秀等級比例以縣(市、區(qū))為單位,控制在35%以內,各縣(市、區(qū))視市級初中“四率”先進校、素質教育先進校、省(市)課改實驗基地校和辦學質量等情況,可以調劑各校之間的優(yōu)秀比例。對學生評定為尚待改進時應特別慎重。往屆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不計分。
四、初中畢業(yè)資格的認定與管理
(一)初中生畢業(yè)資格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認定。學生畢業(yè)資格應包括:綜合素質評定合格;全市統(tǒng)一考試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10科成績等級均達C級以上;統(tǒng)一考查成績合格;學校考查成績合格。達不到畢業(yè)成績要求的,可由學校組織補考一次,其成績僅作畢業(yè)資格認定。對于確有特長的學生,可適當放寬學科成績方面的要求。
(二)畢業(yè)生所在學校應為考生填報“初中生素質發(fā)展報告冊”。內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間考試、考查、考核的所有學科、項目的成績,學生自我評價,教師評語,學校綜合評價等內容。
(三)學校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發(fā)給初中畢業(yè)證書;對達不到畢業(yè)要求的,發(fā)給初中結業(yè)證書。
五、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
(一)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青年,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具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學籍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可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亦可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非本市學籍考生持戶籍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往屆生、社會考生在原學籍地縣(市、區(qū))招生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
(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應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并依據考生志愿擇優(yōu)錄取。錄取的基本條件是合格的初中畢業(yè)生或同等學歷的青年。新生錄取的主要依據包括:綜合素質評定合格;體質健康標準合格;全市統(tǒng)一考試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10科的成績等級均達C級以上;統(tǒng)一考查成績合格;學?疾槌煽兒细。以上條件與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中考成績總分和綜合素質等級分值之和相結合。
(三)各類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
為了促進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實施素質教育,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過重課業(yè)負擔,緩解升學競爭壓力,以進一步推進地區(qū)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學校之間均衡發(fā)展,2016年繼續(xù)實行把省一級達標學校的部分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進行分校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須作為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必備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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