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中考網(wǎng)編輯 2016-04-08 10:54:22
異地中考報名開始了!今年是東莞實施“異地中考”的第四個年頭,申請受理時間定為4月1日至4月20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根據(jù)市教育局相關(guān)文件規(guī)定,隨遷子女仍需滿足5個條件,方可參加東莞中考,報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往年相比,今年異地中考對社保和居住證的年限有所調(diào)整,要求都必須滿3年。
根據(jù)相關(guān)文件,在東莞初中應(yīng)屆畢業(yè)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東莞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在填報志愿時,均可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如果報考普通高中的,則需要另外提交申請及有關(guān)證明材料。
市教育局表示,從2016年起,“異地中考”資格認定截止日期由原來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當年的5月31日延長到8月31日,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市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經(jīng)東莞市相關(guān)職能部門認定在東莞市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持有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或以上、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3年或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相較往年,今年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有在東莞辦理的(含在本省外市辦理后改簽至東莞的)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時間必須滿3年,社保也要累計滿3年或以上。
該消息發(fā)布后,多名家長紛紛表示擔心因居住證年限不夠的問題“被卡”。去年東莞就有1000多名異地中考的考生未通過初審,其中普遍“卡”在了居住證問題上。
劉先生2010年才開始辦理居住證,但有效期只有一年,直到去年6月份才補辦,累計時間只有兩年多,這種情況是否會影響到孩子中考?還有多名家長向反映,在東莞居住已經(jīng)滿3年,但沒辦居住證或累計時間不夠,孩子是否可以報考普通高中?對此,市教育局提醒家長,如果在今年8月31日前,居住證年限累計不夠的,可以補充提供隨遷子女入讀初一當年8月31日及以前的購房合同或房產(chǎn)證、自建房土地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3種證明材料之一,并有居住地派出所公章證明滿3年的居住證明即可。
如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為東莞戶籍,但隨遷子女本人為非東莞戶籍,按隨遷子女同等待遇報考。如隨遷子女戶籍在今年5月31日前遷移到東莞,將按照本地戶籍待遇報考,不再屬于異地中考政策范圍。申請人為港澳戶籍的,需憑居住地派出所開具滿3年的居住證明,其他認定條件不變。
在中考錄取方面,市教育局表示,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時,根據(jù)隨遷子女的學業(yè)考試成績和志愿,與東莞戶籍考生分別劃線錄取。民辦普通高中錄取時,根據(jù)隨遷子女的學業(yè)考試成績和志愿,與東莞戶籍考生同一分數(shù)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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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異地中考”的條件
1。具有東莞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
小學畢業(yè)后,從初一開始在我市初中就讀,中途沒有在外市初中就讀。申請人無需提供任何材料。
2。持有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或以上
計算至2016年8月31日。申請人持有在東莞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即36個月)或以上,且目前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即可認定符合本條件。2010年起,東莞推廣辦理《廣東省居住證》,之后辦理的居住證時限可以累計。申請人只需提供正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即可,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3。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3年或以上
計算至2016年8月31日,隨遷子女父母其中任意一方在廣東省繳納社保累計滿3年(即36個月)或以上,且目前處于參保狀態(tài)。申請人在本市參保的,提供申請人準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在本省外市參保的,需提供申請人參保地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如果繳納社保累計月份未足3年的,建議隨遷子女父母到廣東省內(nèi)其他地市補繳納社保至滿3年。
4。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
申請人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無需提供其他材料。
5。合法穩(wěn)定住所
申請人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無需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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