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2-28 17:08:24
文言文中,名詞活用不外乎兩種類型:一種是活用作動詞,一種是活用為狀語,本文擬結合具體例句從這兩個方面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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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活用為動詞可以分為名詞用作一般動詞、名詞的使動用法和名詞的意動用法三種類型。
(一)名詞作一般動詞
在文言文中,有些名詞可以作動詞用,在句子中充任謂語。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名詞+名詞
如果一個句子中有兩個名詞連用,這兩個名詞即不是并列關系、同位語關系,又不是偏正關系,句中也沒有其它動詞作謂語,那么其中的一個名詞作動詞用。
例1、范曾數目項王。(《史記·項羽本紀·鴻門宴》)
例2、籍吏民,封府庫。(《史記·項羽本紀》)
例1“目”,名詞作動詞,當“看、使眼色”講,作謂語,“項王”為其賓語。
例2“籍”,名詞活用作動詞意為“登記”,“吏民”為其賓語。
例3、舍相如廣成傳。(《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舍”,名詞作動詞讀作“shè”,當“安排住宿”講。
2、能愿動詞+名詞
能愿動詞的位置是在動詞之前的,當一個名詞置于能愿動詞之后,句中有沒有其它動詞時,這個名詞作動詞用。
例4、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荀子·勸學》)
例5、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史記·項羽本紀》)
例4、“水”,名詞,在能愿動詞“能“之后用作動詞,當“泅水”講,作謂語。
例5、“王”在能愿動詞“欲”之后用作動詞,當“稱王”講,作謂語,讀作“w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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