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1)掌握說明對象的判斷方法
。2)掌握10種說明方法的判斷及作用
一、說明對象
1.說明文通常分為哪兩種?
事物性說明文、事理性說明文。
2. 如何區(qū)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
(1)事物說明文的說明對象可以是實體事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物;這種說明文旨在說明事物“是什么”、“怎么樣”。
。2)事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事物的內(nèi)部規(guī)律性,這種說明文旨在說明事物“為什么”是這樣的。
三、說明方法說明方法有哪些?分別有什么作用?
1.舉例子:具體有力地說明了事物的××特點。
2.分類別:條理清楚地說明了事物的××特點。
3.打比方:生動形象地說明該事物的××特點,增強了文章的趣味性。
4.列數(shù)字:具體而準確地說明該事物的××特點,使說明更有說服力。
5.作比較:突出強調(diào)了被說明對象的××特點(地位、影響等)。
6.下定義:用簡明科學的語言對說明的對象(或科學事理)加以揭示,從而更科學、更本質(zhì)、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或事理)。
7.列圖表:直觀形象地說明了事物的××特點。
8.引資料:用引用的方法說明事物的特征,增強說服力,如引用古詩文、諺語、俗話等。引用說明在文章開頭,還起到引出說明對象的作用。
9.摹狀貌:對事物的特征(或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說明更具體生動形象。
10.作詮釋:對事物的特征(或事理)加以具體的解釋說明,使說明更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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