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黃石教育局 作者:黃石教育局 2021-09-30 09:22:53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湖北黃石公辦學校中小學收費標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2021年秋季黃石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
幼兒園收費標準
1.本標準依據鄂價費〔2014〕95號、鄂價費〔2017〕74號和黃價費發(fā)〔2016〕67號、黃發(fā)改函〔2018〕9號制定。
2.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按學年制定和調整,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保教費按月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3.住宿費是指寄宿制幼兒園為自愿在園住宿的幼兒提供住宿服務收取的費用,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費。
4.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sh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锸迟M應采取單獨核算的辦法,建立收支明細賬,按月向幼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5.伙食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除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和代收費項目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6.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突破規(guī)定的師生比擴大班級規(guī)模;不得“小學化”或使用小學教材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費、建設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不得以安全設備升級、配備保安人員為由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
7.幼兒入園后要求轉園或退園、因病等原因申請休學或因園方原因造成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shù)后退還預收費用。
8.幼兒園應通過專欄、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按規(guī)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guī)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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